初中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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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优游(来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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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书那会,小学五年,初中三年,加起来一共是八年时间。虽然大家看着课本上写的九年义务教育犯过嘀咕,但是寻思着小学之前还念过一年左右幼儿园,那时候家长们还习惯性地叫做育红班,凑起来也是九年没错。那时候,英语从初中学起,小学没有。等我读了高中,看到堂弟的小学英语课本,以及他在西瓜watermelon旁边标注的我吃么来,才知道后来英语学习从小学就开始了,小学也变成了六年。

小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胡同里有小伙伴去上了英语培训班,不知道是算笨鸟先飞还是先发制人,总之是抢跑了。当我们都躲在家里躺在凉席上吹着电风扇避暑的时候,他们已经骑自行车赶到几里之外的培训班跟着老师唱英语字母歌了。回头有小伙伴带回了好消息,说英语比汉语简单多了,统共只有二十六个字母,不比汉字成千上万,所以不用担心。他说得很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我也跟着将信将疑地点点头。

初中用的英语课本是李雷韩梅梅版,十六开,红色封面,画着一个中国女孩跟一个外国女孩站在一起傻笑。里面有吉姆格林一家,以及他家的鹦鹉poly。学了大半年以后,老师才意识到了一场误解,纠正说,鹦鹉的英语是parrot,不是poly,poly是吉姆家鹦鹉的名字。类似的误解还有圣诞节,是Christmas,不用带上Eve,带上就成了前夜。我们也不过这个节,哪里会知道这些道道。一直等到很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版本教的是英式英语,比如favourite,就比美式英语的favorite多一个字母u。没人跟我们讲这两者的不用,以及为什么初中教英式高中教美式,以至于我一度怀疑高中课本拼错了单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英语老师建议大家去买播放机,插磁带那种。买糖葫芦的钱有,买播放机的钱无,像这种大开销,穷学生还是得回家申请拨款。我跟家里转达了老师的建议,家里也去镇上商店进行了认真的考察,但是在晚饭的时候,委婉地表达了东西太贵的意思,我也很体贴地表示这东西没有也可。后来想想,他们大概看的是组合音响吧,确实比一个播放机要贵得多。但是,听英语,加个低音炮在那里似乎没有太大必要。有同学家里给买对了,小小的个头,跟老师借来磁带,跑到操场上安静的地方,几个同学一起围着,放进去磁带,一按按钮,how are you, fine, thank you, and you, I’m fine too。我们都笑着说,嘿,跟老师播的一模一样呢!

在我经历的还有印象的英语老师里,有这么几位,名字都不大记得了,只能用字母代替,反正他们教的都是英语,正合适:A老师,年纪轻轻刚入行,家在县城到我们镇上教书,估计憋了一股劲儿想调回县城。上课认真,但是年轻气盛,有次占我们体育上英语,因为我们起哄结果他发火踢倒了讲桌,训了一通之后拂袖而去。他曾经遇到校门外学生发生了车祸,被大车撞倒,一起帮忙把人运到县城抢救,很自豪地跟我们描述了事发经过;B老师,他实际上是语文老师,但是初一暑假自己私下里组织培训班,除了主业语文之外也客串英语。他的empty发音很奇怪,p发得又重又长,像是泼水的泼,整个班都被带歪了。他也曾经在晨读的时候要跟我探讨奖状上“以资鼓励”的资字该怎么理解。我很茫然,语文是他教的,他不知道我又上哪知道去;W老师,资深,戴着厚厚的眼睛,有上世纪八十年知识分子的气质。他进教室找人时从来目不斜视面无表情,直勾勾盯着要找的人,俨然是来寻仇打架的。说完事,就走了,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你跟他说hello打招呼,他也会hello回你,因为他喜欢学生练习英语;Y老师,高高瘦瘦,英语里混着浓浓的方言味,口头禅是prefer something to something,一遍又一遍地强调,直到你再也忘不了为止。他上课的时候,经常会莫名其妙地停下来,嘴里重复着上一句话,但是声音越来越弱,眼睛盯着一个捣乱的学生,脸上似笑非笑,看着人心里发毛。一般接下来,那个捣乱的学生,就惨了。

老师有老师的花样,学生也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生中间流传开一句话,”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在花样繁多的厌学理由里,这一条最冠冕堂皇,而且矛头直指英语。这大概反映了初中学科里面,英语和历史,尤其是近现代史部分,不可调和的矛盾。没人会真把这句话当回事,至少当时是这样,至于现在,则不确定,未来是否会被当回事,或许有这个可能性。爱国主义是流氓的最后避难所。

某一年的夏天,我也跟同学们一样,把自己的课桌绑到自行车后座上,带回了家。三年的初中就此画上句号,从此,我们都可以听懂些英语,说上句,how are you,期待着对方回答I’m fine, thank you,and you。回家的路上,车骑得飞快,风呼呼地吹过耳旁。又是一个漫长的暑假,又要躺在家里凉席上,吃着西瓜,吹着风扇,听着树上叫个没完的知了,避暑了。

纸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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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乡随俗,一年一度,又该上灯了。找出来去年收起来的灯,抖掉灰,沿着门口的灌木小树绕上一圈,通上电,完事儿。到了夜里,昏黄的小灯们一闪一闪,变换着花样,看着挺让人高兴。从感恩节一直亮到圣诞节,元旦过完,就该收了,等到来年,又是一个轮回。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我们那时也上灯,不过是在元宵节,灯是手指头那么长细细的红色蜡烛灯,或者讲究点的,用胡萝卜刻:一根胡萝卜,修成长方体,或者立方体;在一面上削出圆锥形下陷的灯窝;灯窝里滴上些花生油;火柴棍缠上棉花插在灯窝里作灯芯;最后该上灯的时候,点着。灯上在院门口的两边,一边一盏,各个屋门口也要,灶台上也要,家里有养猪的,猪圈门口也要来一盏。大过节的,把猪落下,不合适。

等到上完灯,胡同里的小伙伴们就聚起来了,人手一个灯笼。我们打着灯笼,浩浩荡荡,走街串巷,在北方寒冷的空气里。在这家喝碗茶,去那家嗑把瓜子,或者在不知是谁家的门楼子底下坐着,歇歇脚,回顾过年期间的种种趣事儿,哀叹这匆匆过去的寒假,明天就要开学了,大家心情沉痛得很。这是最后的狂欢,是黑暗前的黄昏。

有一年,小学几年级的样子,家里给我买了盏纸灯笼。竹篾搭的框架,外面糊一层薄薄的纸,上面画些花草人物。木头作底,可以上下升降,好放上蜡烛。在黑漆漆的夜里,烛光摇曳,灯笼透亮,我很喜欢。跟小伙伴们游荡一阵子,发现蜡烛快烧完了,就回家去换。灯笼在屋门口安置好,就进了屋。喝了口茶,烤了会火,手里拿着蜡烛出来的时候,我的灯笼已经化作一团死灰了。心痛。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失去。在此后的人生里,我当然又失去过很多,或大或小,或长或短,或重或轻。只是那个小小的纸灯笼,我仍记忆犹新,像是心口上的第一道疤。

没了灯笼,也就没了兴致。我回到屋里,喝茶,烤火,嗑瓜子,回味着这场意外,幽幽地心疼。小伙伴们应该还在开心的游荡,热烈地讨论吧,我想。夜深了,西伯利亚来的冷空气呼啸着,西北风刮个不停,卷过屋顶,穿过钻天杨光秃秃高耸的树杈。

标准的普通话

每当新闻上读到学校推广普通话压制方言的时候,我总是想起小时候,领居家有个能讲一口标准普通话的小女孩。她不仅在学校里讲,回到家也是,换句话说,普通话已经成为了她的第一语言。跟着父母来我家串门的时候,一屋子的方言里,她的普通话总是显得格格不入,同时也是鹤立鸡群。我打心底里反感她,觉得她做作卖弄不自然。因为她的存在,从我们口中蹦出的方言,显得土气十足。哎,这真是一种煎熬。每次她家一走,我总是能长舒一口气。

尽管如此,我后来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多少资格嘲笑她,因为自己也有这份执念,对于能讲一口标准普通话的执念,即使没有夸张到像她那样。那是在到了大学以后,开始要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自以为字正腔圆发音标准的普通话。沟通当然毫无问题,只是有一次对自己的发音展现出了过度自信之后,回过头来第一次听自己的普通话录音,才赫然听出了其中挥之不去的山东口音。好在,比起有些发不好儿化音,以及“床船”“热乐”不分的南方同学,我已经算是幸福的了。至少,我离标准普通话,还更近一步。

即使山东话,如同所有北方方言一样,跟南方方言相比,更靠近普通话,偶尔还是会受到伤害。比如,我曾经读到一个说法:“山东话由于其独特的发音方式,显得尤其得土”。好吧,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发音方式,但还是得承认,自己也觉得土。相比之下,很多其他语言就显得高端大气了,比如粤语。只是,新闻报道里,它也是被压制的主要对象。看来,普通话还是牢牢占据了鄙视链的顶端位置。

有时候你会忍不住去想想这都是为什么,而我能想到的答案,就是语言背后的文化,以及文化背后的政治经济。尽管都是中文,但普通话代表的是一个强势文化,所有的方言所代表的地域文化都处在一个弱势的位置,尽管弱势的程度不同,所以相互之间还存在鄙视链。普通话的强势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由上而下的推动。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人向普通话靠拢而疏远方言,也很自然。

同样的逻辑,也可以用在中文跟英文的关系上。无论愿不愿意,都得承认一个事实:英文代表了一个更强势的文化。这与爱不爱国,以及民族尊严无关。不然,我就会想起初中时,在一些讨厌上英文课的同学间流行的一句话:“我是中国人,不学外国文”。其实,他们也不爱上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等等课,只是找不到这么冠冕堂皇的理由罢了。义和团运动,直到百多年后的现在,依然还是有浓厚的群众基础不是吗?

强势文化必然会渗透进弱势文化,这就是为什么,在一屋子讲方言的人中间,会有个小女孩,执着的用普通话对话;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从小都要上英文课,以及如同新闻上报道的那样,有英文名的小孩只跟有英文名的小孩一起玩。文化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审美,让你觉得:普通话高级,方言好土;英文高级,中文好土。通常,前者发生在国内的孩子身上,后者发生在海外的孩子身上。如果你觉得前者很正常,那后者也就很自然了。

一个小孩子,在一个强势文化面前,是毫无抵抗力的,根本不成比例,所以也就无法要求太多。所以,如果又一天,女儿在家里要跟我讲英文,我多半会想起小时候的那个邻家小女孩,但我想,自己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厌恶了。至于自己,我恐怕始终都不能也不会翘着脚尖捏着嗓子努力地去讲一口标准口音的英文了,正如我始终没有讲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一样:普通话里带着山东口音,英文里带着中文口音。

这就是我了。

风月不同天

最近新闻上看来的新词,“山川异域,风月同天”。我的理解,意思是,虽然地理上分你我,但在更广更深的层面上,大家都是一体,休戚与共。换个更时髦的词:所谓的“命运共同体”。但是比起来,那八个字不光有意思,更有味道。

说起同天不同天,让我想起来平时跟奶奶打电话的经历。大学以后,常年在外地,每次打电话给奶奶,聊起天气,她都会说,“我们不是一个老天爷吗,怎么我们这边下雨,你那边不下?” 如果碰巧哪天两边天气一样,都下雨,她就会说,“这块云彩可真大”。那时天气虽然不同,但至少日月升落还是一样的,勉强还算同一块天。等到后来出国,连这最后的共同点也消失了,所以,她每次都要确认一遍,“你那边是晚上?” 风月已经不同天了。

文化是死的,人却是活的,可以从北到南,从东到西。时空上拉开了距离,跳脱出了原来的范畴,旧有的文化就不适用了,变成了回忆。再过中秋节,虽然还是能吃上月饼,可是那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显然已经不可能。虽然终究抬头望的还是同一轮月亮,时间上既然已经错开,也就没有“共此时”的独特体验。这一点在除夕夜尤其明显,即使想守岁,可是按照哪个时间来呢?按照国内时间,当地是大白天;按当地时间,国内不是还没开始,就是已经结束。那种大家一起一夜连双岁的体验,再也找不回来了。

同事里有的来自澳洲,有次聊起来,说到他们那里太阳月亮都偏北,而不是北半球人习惯的偏南,想来还是觉得不适应。又想到他们的圣诞节,本来该像《铃儿响叮当》唱的那样,“穿过大风雪”,他们却正炎炎夏日,不知道该怎么向孩子们交代。看来因为地理扩展造成的文化上的尴尬,中外皆然。

设想若干年以后,人类真的移民火星,倘若地球发生不幸,来自火星的救援物资上,与时俱进,也就只能写上:”星球异域,太阳同天”。风月,当然已经大不同了。

老友记

前些天新闻中看到这一条,“老友记:经典电视剧仍是英国年轻人最爱”,兴起买下了老友记的蓝光碟片,今天到货。想来上次从头刷到尾已经是十年前了,那时候临近毕业,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消磨。打那以后就越来越忙,没有心思再去看了。如今买下来,除了偶尔看一眼方便之外,多半是为了收藏。十年前的时候,没想到自己以后会到来到剧中他们的国家和城市,工作和生活。那时候没想过出国的事情,对未来虽然迷茫,但还是有着年少无知所带来的盲目乐观。后来兜兜转转,个人决定加上因缘际会,到了现在。曾经想过这辈子一直都那么两三年换一个地方地浪荡下去,不入窠臼,不循规蹈矩,觉得也是一件很酷的事情。直到从波士顿到纽约入职的晚上,在举目无亲陌生城市的酒店里边视频边哭,像个被送去幼儿园的小孩,才开始觉得,自己已经不像当初那样,可以毫无挂碍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了。“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

#1 Grandpa

下班去找停车师傅取车钥匙,找了半天没找到,他说了一句,不会是这个吧,说着手张开,变戏法般地变出一串钥匙,对了下我递给他的号,果然就是。我笑着说,这也太巧了,他边递给我,边问了句,上面的“#1 Grandpa“是什么意思。原来他是坐那无聊,看到我的钥匙串,拿起来仔细研究。我告诉他,是之前去航天中心时买的纪念品,当时有各种样式,写着不同的字,挑中了这个是为了”in memory of my grandpa“。回家路上,想着这件事,不知怎的,有点想笑。

去航天中心是前年夏天的事了,佛罗里达,奥兰多,肯尼迪航天中心。看到了巨大无比的土星五号,看到了密封在玻璃柜里的一小块月岩。除了坐飞机,那是我离月球最近的时候。小时候夏天的晚上,一起躺在平房顶上乘凉,看着高悬夜空的月亮,心想,长大要是能当航天员去登月该多好。那时候知道阿姆斯特朗,Armstrong,特别羡慕。但是我胳膊不够强壮,眼睛近视,飞行员都没戏,更别提航天员。小时候的梦想,长大能实现,真是人生一大美事,可惜凤毛麟角。走的时候买纪念品,看到一个航天飞机的模型,上面印着”#1 Grandpa”,心动,买了下来。

最近视力下降,网上查了查,各种危言耸听,吓得不轻,做了半天心理建设。人终究是贪生怕死,种种牵挂。想起他因为糖尿病伤了视神经,视力不可逆地渐渐衰退,听到电视上播的广告,一边扭捏一边急切地跟我确认,想买来试试。病急乱投医,之前总觉得是愚蠢,打那以后觉得是可怜。如今自己视力下降的时候,开始了解他当时心中的恐惧。他总是按时滴些眼药水,嘴上不说,心里还是盼望着能好起来。然而,终究是于事无补。当我带着阿雯去见他的时候,他就只能握握手,笑了一笑,朝着没有人的方向。权当是见了。

他呼吸停止的时候,我没有崩溃,尽管曾经这样以为。我站在原地,恍惚间意识到,一个我生命中如此重要的人,就这样在我眼前轻巧地逝去了。心里一下子空了一块。亲戚或余悲,即便至亲,悲伤也会随着时间慢慢淡掉,逝者已矣,活着的人有太多事情要操心,片刻的宁静后红尘继续翻滚。不再悲伤,不代表已经遗忘。会永远地怀念,常常忘记又时时想起,不是痛苦难过也不是遗憾悔恨,就是忽然间从生活里出了下神,又想起了他。然后,一切继续。


今非昔比

人们总是觉得,事情是在向好的方向慢慢发展,历史在进步。回首故去,虽然遥远的历史面目不清,活在当下的我们,心里多少有些今非昔比而引发的优越感。这种感觉很好,它让人为过去而惋惜,为当下而骄傲:我们站在了历史的巅峰。

满清是个背锅侠,所有积贫积弱的脏水,都泼到了它身上。潜台词是,倘若当初是汉人,一切都会不一样。既然历史不能假设,那么我们就有了这块最后的遮羞布。人们总是嘲讽,当初的满清,多么得腐朽自私狭隘封闭,愚蠢得不可救药。这样的嘲讽是一种最安全的发泄,毕竟,让死去的人背锅,是对活着的人最恰当的安慰。假如满清能诈尸对峙,大概会说:得之在我,失之亦在我,与尔等何干?

人们总愿意相信,人越老越有智慧,姜还是老的辣。然而,假如无法从过往中汲取经验教训,假如无法吸收学习新鲜事物,只是过在缺乏反省闭关自守的生活中日复一日,那么,笨蛋老了还是笨蛋,尽管它自己觉得早已今非昔比。

我们总是喜欢夸耀悠久的历史,自许礼仪之邦。礼仪之邦是过去式,放到当下,明显不合时宜。现在还敢拿出来说,那就是没羞没臊地往自己脸上贴金。光荣是过去的,与当下无关。回望那漫长的历史,我们总愿意相信,我们早已经超越了他们,今非昔比。如果说的是公路汽车火箭手机,那是自然。但也没啥稀奇,就好比现在普通人的生活超过当初的王公贵族,更何况,那些都是舶来品;如果说的是其他的东西,恐怕即使千年前的老祖宗,我们也还是自愧不如,更何况其他。

如果过去的经验教训果真都能被当代人所吸收,历史就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使得满清变得腐朽自私狭隘封闭的种种人性深处的力量,无一不存在于当代人身上。当初没有找到的解决方案,现在的我们,就找到了?如果没有,哪来的勇气不屑过去,哪来的自信,说什么,今非昔比。

人与动物的关系

爷爷一直反对养狗养猫,奶奶多次提议都被否掉了,原因不明。直到后来喜欢上别人家刚开始养的一只白色小短腿狗,硬是夺人所爱,养了起来。好吃好喝供着,沙发躺着,每天看见它,他都是眉开眼笑,宠爱有加。有次走丢了,他心急火燎地满世界找,边走边唤着它的名字,最后可算是找了回来,抱着边走边数落。爷爷时常开玩笑说,因为这条狗,他可以多活好几年,因为心情好。即便如此,人总是要死的,他还是走了。葬礼闹哄哄的,清静下来,奶奶告诉我,小白也走了,吃坏了东西,又没人去管它。心里一阵悲伤,或许是因为还有更大更深的悲伤存在,并不怎么为此感到难过。又或者说,以人事狗,何以事人?何况还是至亲?

听说美国这边养狗养猫必须要做绝育,部分原因是卖家为了生意考虑。这样一来,忽然就觉得养宠物很荒唐:即使猫狗过得生活无忧,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它们要是真能明白这意味这什么,可以发表意见,多半不会同意。人如果真地爱自家的宠物,又如何忍心它们受这一遭罪。这更像是人与动物之间的一笔交易,动物不仅要失去自由,还要失去自己与生俱来的性别特征。即使主人没有亲自操刀,也是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面对宠物信任的目光,会不会心中有愧?人类历史上曾经有过太监,中外皆然,仿佛就像当下被绝育的猫狗。当我们已经进化到不会轻易阉割同类时,阉割起猫狗来还是没有问题的。

动物被关进笼子,变得驯服。它们的笼子看得见摸得着,而关人的笼子,则精巧得多,看不见也摸不着,它在人心里。结果都是一样:变得驯服,按部就班,朝九晚五,不越雷池。我们总以为人与动物截然不同,本质上命运却又何其相似。动物之于人,也即一部分人之于另外一部分人。曾经不断有人给过乌托邦式的解决方案,但都破产了。而这牢笼,却依旧是难逃的命运。动物的命运,也是人类的命运。

爷爷说他年轻时养过一只狗,形影不离,后来被人偷去吃了肉。说的人难过,听的人亦然。

秋天到了

吃月饼的时候没觉得秋天到了,直到天气开始慢慢凉下来,楼下和路边的树开始慢慢变了色。老家山东最常见的是杨树,树干笔直,可以长到几层楼房那么高,我们管它们叫窜天杨。夏天里风吹得满树的叶子哗哗响,到了秋天一夜间就全部变黄,洋洋洒洒落了下来,只剩下孤零零的树杈。小时候一年四季都在家,可以看到整个过程。长大以后要么就是看见夏天里满树的绿叶子,要么就是看见冬天里光秃秃的树杈了。有次除夕早上贴春联,看到旁边的杨树,忽然感慨,自己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杨树叶变黄了。从那时起到现在,又是许多年过去了。曾经以为,除了四季常绿的地方,树叶到了秋天都是变黄的。直到有年秋天去了杭州,才被满城的五彩斑斓所震撼,盖过了西湖之于我的印象。后来在波士顿和布法罗,秋天里都看到了类似的景象,再次饱了眼福。夏天在路上开车,看着路边满树的碧绿,担心它们到了秋天不会变色,像华盛顿州的绰号那样,是”the evergreen state”,四季常绿的州。幸好幸好,它们没让我失望,不仅会变色,还是杭州那种变法。这阵子一直想去周围看树叶,听说微软总部园区的不错,可真到了周末就喜欢窝家里,也没去。今天看了眼楼下,忽然想到,何苦非要跑一趟呢,眼前这些不就是吗?西方有句话是”the grass is always greener on the other side of the fence”,中国有句话是“外国的月亮更圆”,大概说的就是这种心理吧。想起假期里大家千里迢迢不辞辛苦互相到彼此呆腻的地方看看,仿佛到了新大陆,回家之后,也是一场空。只是暂时抽离了重复的生活,只是暂时逃避了繁杂的问题,只是暂时清醒了麻木的感官。旅程会有尽头,假期会有结束,生活还要继续。

楼下的树叶们,出镜了:

喝酒这件小事

等我能够心安理得地拒绝来自别人,尤其是亲近之人的劝酒,已经是很后来的事了。在此之前,囿于情面,或者似是而非的所谓道理,已经不知多少次痛饮杯中物。除了心跳加速,头昏脑胀,恶心反胃,从中没有得到过任何快感。

喝酒是我成长过程中最大的烦恼。很早就发现自己不能喝,喝完上脸,很尴尬,这样总免不了成为奚落的对象。我们的社会氛围就是那样,能喝是英雄,否则就是草包。会有很多人,包括亲戚朋友,真诚地告诉你,酒是未来工作中的必备技能,并对你的拒绝痛心疾首,盛情邀请你喝下这一杯,从现在就开始锻炼。少不经事的我,内心想必曾经一次又一次被这样的场景击倒,咬咬牙,狠狠心,跺跺脚,一饮而尽。

在我们的文化氛围里,生而为一个不擅饮酒的男性,真的需要感到很抱歉。酒量俨然是人们心中男人的第三性征:能者深以为荣,顾盼自雄;寡者深以为耻,自愧不如。在没有战场的和平年代,不敢见义勇为的我们,在见酒能喝中寻找作为男性的感觉。通过酒精带来的自我伤害比拼勇气,通过酒后的胡言乱语挥洒豪情。

以前会因为拒绝别人的劝酒而心里不安,直到后来意识到那是对方的强人所难。大家哪怕同桌吃饭,也不过是各取所取,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将自己的爱好强加于人,又是何苦。有的人这个时候会把传统文化拿出来作为挡箭牌。可是我记得我们的传统文化里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体谅他人的精神,怎么不去继承?说白了,不过是些打着传统旗号的陈规陋习,积重难返,久居鲍市不闻其臭。所谓的礼仪之邦,究竟是过去时,现在时,还是未来时?

社会可以压抑个性,也可以包容个性。每个人都不同,尺短寸长,如果硬要按照一套相同的标准要求所有人,那所有人都是受害者。酒量,身高,体重,美丑,性格,贫富,出身,如此种种,总有一个点可以击中你的要害。况且,最终传导这种社会压力的,又往往是身边的人,以“一切都是为你好”的借口。他们不过是传声筒,从未反思过他们所说出话的来源与意义。

如果说成长有什么意义和价值,那就是把自己从之前的概念中解放出来,自由了一点点,个性了一点点,不必再削足适履。可是,那些困住人的概念又往往是看不见的,只有回头看才看得明白。所以,现在的自己,又何尝不被困在另外一些概念之中?